家装装饰 工程转包纠纷不断

12-28发表
浙江 杭州

 

 

  ◆事件:一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案子

 

  2008年9月,胡某拿到了海悦国际的房子。当天,他就联系家装公司,进行装修,双方签订的合同上明白写着,工程由家装公司全程承包,胡某先支付40%工程款作为预付款,待工程完结10天内,再把余款付清。装修工程很快完结,胡某住了进去,却绝口不提工程余款。今年年初,家装公司将他告上法庭。谁知,胡某在接到北仑法院传票的第一时间就要求反诉,“工程质量有问题,费用也偏高,我要求赔偿。”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北仑法院只好委托鉴定部门对该项工程的装修质量和家装工程价款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一如胡某所说,装修工程中的涂饰工程、细木制品工程、护栏工程等项目上均存在不同程度质量问题,且费用要高出市场价。

 

  昨天,北仑法院的民事审判庭上,双方唇枪舌剑。但判决结果显然是双方没有意料到的双方合同合法有效,胡某应支付余款,但因为家装工程确实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胡某支付余款金额应符合市场价位。

 

 

 

 

 

  ◆调查:工程转包是“装修战争”的主因

 

  这个案件,是北仑法院在2010年接到的第40起有关房屋装修的纠纷,这个数量远远超过往年。这还只是开庭审理的数据,实际上,有关房屋装修的纠纷远远不止于此,买卖双方显然已经走到了对立面。每一个案件中,房屋业主都会有这样的抱怨,“买的不如卖的精”。而家装公司则认为,业主狡猾,防不胜防。家装成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不少人装修,只为了图个省心,把所有的工程都承包给家装公司,这一点造成了家装市场繁荣的同时,也给一些商家可乘之机。”审理了大多数的家装纠纷案件之后,北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胡飞红法官总结出“装修战争”主要原因:工程转包。“我们调查的每一桩纠纷中,基本都会出现工程转包,这样‘省钱省事’的同时,会造成业主买到残次品,家装公司背黑锅。”胡飞红法官呼吁,家装市场应该有一个监管者,这样才能根除这种矛盾。

 

 

 

  ◆提醒:签订家装合同时,各事项要尽量明确

 

  市场监管者的出现,显然不是短时间内能解决的问题,但装修还将继续。面对如此情况,法官建议,如果有条件的话,装修时“不厌其烦,亲力亲为”将是最好的选择,就算做不到这一点,消费者也应当找一家信誉较好的家装公司。并且注意在签订合同时,要对相关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如材料、施工工艺、施工结果、保修、工期和付款方式等。

 

  如果纠纷已经发生,那么双方应尽量协调,共同分析纠纷发生的原因,以及各自的责任。如果是因为消费者自己购买的材料质量不合格引起的问题和纠纷,家装公司将不负责任;如果是因为家装公司施工质量引起的问题和纠纷,家装公司应当负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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