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以上装修公司不开发票 开票需另交6%税款

12-07发表
浙江 杭州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公布了6大家装行业的霸王条款,包括延期支付违约金、外购材料不保证装修质量、开发票另交6%税款等。在南京的一些装修合同中也常见这些霸王条款,特别是开发票另交税款这一条款,几乎九成以上装修公司都有这一行为,“逼”得消费者只得放弃索要发票。

 

  九成以上装修公司不开发票

 

  余小姐刚刚完成了装修,这次装修除了自购的材料以外,她一共交给装修公司8000元设计费以及前后分三次交的工程款共7万多元,“不过我只拿到了4张收据以及我们签订的装修合同,没有正规发票。”

 

  余小姐的遭遇不是个例,南京大部分装修者都有同样的遭遇。记者调查了南京二三十家装修公司,得到的答复是除了锦华、龙瑞等少数装修公司设计费和工程费全额开具发票之外,九成以上装修公司普遍没有给装修者开发票的习惯,只提供收据。

 

  除了装修公司,业主买家具、建材时,家居卖场的商家也普遍只开收据不开发票,“这几乎是家装行业的一个行规了。”一位业内人士说。

 

  想要发票就得再交6%税款

 

  消费者购买物品索要发票现在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单单在装修行业“此路不通”呢?

 

  南京一位装修公司的负责人赵先生解释说,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行规,“买家电,吃饭等,这些商品卖给消费者的时候,商家已经将税钱计算在商品价格里面了。但装修行业,因为竞争激烈,为了抢客户,大部分装修公司给装修者的报价是不含税的报价。”

 

  赵先生说,所以,一般遇到装修者索要发票的,装修公司就会把税点让装修者来承担,不然自己就得赔钱了,“比如6万元的装修工程款,我们公司的税点是6%,就要交3600元的税款。我们一般建议消费者不要发票,省下这笔钱。大部分消费者也同意了。”

 

  没有装修发票可举报

 

  针对家装行业开发票另交6%税款的现象,12366税务投诉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消费者明确索要但商家拒不开具发票或者要求顾客缴纳税钱,商家就有隐瞒真实收入、少缴税款的主观倾向。对此,市民可根据自己手中保留的证据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记者也了解到,目前很多装修者没有索要装修发票的习惯,认为反正没法报销,发票也没什么用。但要知道,没有了装修发票,在出售二手房缴纳个税时,就面临着无法减去装修费用后再征税的不利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在明确重申了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差额征缴个人所得税的同时,还规定了纳税人在住房转让计税时,可凭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注:装修付款人姓名应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扣除在转让前发生的装修费用。

 

免责声明:本文系酷家乐用户转载自网络,发布本文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不如来和大家一起讨论吧?

发布

帖子标签:

帮助中心

    图片标签

    x

    自定义标签

    标签历史:

    图片描述

    操作成功 操作失败

    不通过 更新描述 通 过 推 荐